簽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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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申請非移民簽證前,簽證申請人,包括小孩,需要繳付不可退還、不能轉讓的簽證申請費,有時被稱為MRV費。無論簽證是否獲准,此簽證申請費都必須繳付。您申請的簽證類別決定費用多寡。根據您的國籍及申請的簽證類別,您可能也需要繳付簽證核准費或稱「互惠」費。此網頁列出每種非移民簽證的相關申請費。

請注意此處僅列出非移民簽證申請費用。

付款資訊

儘管費用是以美金列出,但付款時必須使用當地貨幣(台幣)繳付。您可在中華郵政公司任一分行劃撥付款。更多關於付款選項的資訊請按這裡。如要搜尋中華郵政公司各分行,請按這裡

限制

您的簽證申請費恕不退還,並且不可轉讓給他人。繳付申請費後,您會收到劃撥收據。此收據自付款日起一年內有效,您可憑此收據安排到美國在台協會面談。您必須在收據有效期間安排面談,也就是說您必須在付款後一年內預約面談。若您在付款一年內未能安排面談,您的收據將過期,您便無法安排面談,並且需要重新付款及重新開始程序。

簽證類別及申請費金額

以下列出每次申請簽證所需的申請費用。最普遍的非移民簽證類別申請費是美金$160元。當中包括旅遊、商務、學生、及交流訪客簽證。大部分需事先取得移民局呈請書許可之簽證,如工作及宗教工作者簽證,費用為美金$190元。K簽證費為美金$265,E簽證為美金$205。以下列表是更詳細的簽證類別及費用金額。

更詳細完整的簽證費用訊息請點擊 這裡

簽證類別及申請費 - 按簽證費用級別排序
付款金額(美金) 付款金額(台幣) 簽證類別 說明
$160 N/A B 商務、觀光、醫療
$160 N/A C-1 過境美國
$160 N/A D 船員或航空機組人員
$160 N/A F 學生(學術性)
$160 N/A I 記者及媒體工作者
$160 N/A J 交流訪客
$160 N/A M 學生(職業性)
$160 N/A T 走私人口事件受害者
$160 N/A TN/TD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專業人士
$160 N/A U 犯罪事件受害人
$190 N/A CW 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的過渡工作者
$190 N/A H 短期工作者/受僱或受訓人員
$190 N/A L 公司內部調派人員
$190 N/A O 特殊專業知識人士
$190 N/A P 運動員、藝術家及藝人
$190 N/A Q 國際文化交流
$190 N/A R 宗教工作者
$265 N/A K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未婚妻或配偶
$205 N/A E 條約商人/條約投資人,澳洲籍專業工作人員
簽證類別及申請費 - 按簽證類別排序
簽證類別 說明 付款金額(美金) 付款金額(台幣)
B 商務、觀光、醫療 $160 N/A
C-1 過境美國 $160 N/A
CW 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的過渡工作者 $190 N/A
D 船員或航空機組人員 $160 N/A
E 條約商人/條約投資人,澳洲籍專業工作人員 $205 N/A
F 學生(學術性) $160 N/A
H 短期工作者/受僱或受訓人員 $190 N/A
I 記者及媒體工作者 $160 N/A
J 交流訪客 $160 N/A
K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未婚妻或配偶 $265 N/A
L 公司內部調派人員 $190 N/A
M 學生(職業性) $160 N/A
O 特殊專業知識人士 $190 N/A
P 運動員、藝術家及藝人 $190 N/A
Q 國際文化交流 $190 N/A
R 宗教工作者 $190 N/A
T 走私人口事件受害者 $160 N/A
U 犯罪事件受害人 $160 N/A
TN/TD 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專業人士 $160 N/A

無須繳交費用的簽證類別及情況

  • A、G、C-2、C-3、NATO、及外交簽證的申請人(於22 CFR 41.26中定義);
  • 申請J簽證參與某些美國政府官方贊助的教育及文化交流的申請人;
  • 原本的簽證沒有貼好或該簽證需要重新簽發(錯誤不是由申請人引起),而在簽證簽發一年內更換一個機器判讀簽證;
  • 根據國際協議豁免的申請人,包括聯合國大會承認的聯合國總部觀察團成員和職員,以及他們的直系親屬;
  • 要提供某些慈善服務的申請人;
  • 美國政府員工的公務旅行;以及
  • 殉職美國政府員工的家長、兄弟姊妹、配偶或小童前往美國參加該員工的喪禮及/或葬禮;或執行職務期間受重傷的美國政府員工的家長、兄弟姊妹、配偶、兒子或女兒在該員工接受緊急治療及康復期間前往美國探訪。

其他費用

某些情況下,申請人需要直接支付額外的簽證費給國家簽證中心、美國在台協會或國土安全部。

非移民簽證核准(「互惠」)費

來自某些國家的申請人可能需要在申請批准後繳付簽證核准費。這些費用是根據「互惠」(也就是其他國家向美國公民收取類似簽證的費用)。美國努力並盡可能的免除簽證核准費,不過,當外國政府向美國公民徵收某個簽證類別費用,美國政府也會向該國公民徵收類似簽證類別的「互惠」費用。這項費用可以在美國在台協會以美金或新台幣或信用卡繳納。我們接受的信用卡有: 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Diners Club和 Discover卡。個人支票或旅行支票則不接受。國務院的網站有更多關於簽證核准費的說明,並且可協助您確定您的國藉是否需要繳付核准費。根據目前的台灣互惠一覽表,台灣護照持有人無需支付該費用。

SEVIS I-901 費用

學生和交流訪客資訊系統(SEVIS)是一個互聯網系統,可追蹤F、M及J簽證參與者(及他們的家屬成員)的記錄,從他們收到最初文件起(I-20或DS-2019)直到畢業/離開校園或結束/退出計劃為止。

F、M及J簽證主要申請人:請向您的美國學校查詢以確保您的資料已輸入SEVIS。除了要繳簽證申請費,您也需要額外繳付一筆SEVIS費用。持有I-20表格的非移民學生,SEVIS費用是美金$200元。大部分持有DS-2019表格的交流訪客,SEVIS費用為美金$180元。在核發學生或交流訪客簽證給您之前,您必須提出付款證明。這項費用無法在美國在台協會繳納。繳付SEVIS費用的詳情,請按這裡

SEVIS費用豁免

J申請人參與美國政府贊助的計劃(計劃編號以G-1、G-2、G-3、G-7開頭)則無須繳付SEVIS費用。F、M或J簽證申請人的眷屬不必繳交SEVIS費用。某些要重返美國或申請簽證回美國的續讀生或續訪客,不必再繳SEVIS費用。

F、M或J簽證申請人的家屬無需繳付SEVIS費用。

某些繼續升學的學生或交換訪客返回美國或申請返美簽證時無需繳付SEVIS費用。

Blanket L費用(防偽與偵查費/綜合撥款法案費)
Blanket(集體)L的主要申請人必須繳付美金$500元的防偽與偵查費,某些情況下也必須繳付美金$4,500元的綜合撥款法案費。至於Individual(個人)L、H-1B及H-2B申請案件的防偽與偵查費及綜合撥款法案費,則是由美國呈請人向USCIS(移民局)遞交申請書時繳付。

防偽與偵查費:
以Blanket I-129S呈請書申請L-1(公司內部調派人員)簽證的申請人,必須繳納美金$500元的「防偽與偵查費」。繳費後恕不退還,可於美國在台協會以美金或台幣繳納。我們接受的信用卡有: Visa、萬事達、美國運通、大來及Discover卡。恕不接受個人支票或旅行支票。

綜合撥款法案費:
若個人持核發給僱主的Blanket I-129S呈請書申請L-1,且僱主在美國境內的僱員人數超過50人,其中超過50%的僱員為H-1B或L身份,則申請人必須繳納美金$4,500元的綜合撥款法案費。申請人須向美國在台協會以美金、台幣或信用卡繳納綜合撥款法案費,繳費後恕不退還。